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房屋贷款还清以后再加配偶的名字可以吗?

房屋产权
2023-07-06 07:4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是,房贷没还清,是可以加配偶名字的。首先用户需要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然后拿着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添加配偶的名字。添加名字是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的,名字添加完成后,用户会拿到新的房产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还贷的房子可以加配偶的名字,有房贷当然是可以加配偶的名字的,需要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到贷款银行开同意增加贷款人的证明,也就是说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这样就多了一个还贷的人,再去房产大厅办理加名字就可以了。


  • 法律分析:不是,房贷没还清,是可以加配偶名字的。首先用户需要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然后拿着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添加配偶的名字。添加名字是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的,名字添加完成后,用户会拿到新的房产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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