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合同丢失可以补办吗?

房屋产权
2023-07-06 07:4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证丢失能补办。因为有规定,房产证丢失后,应当先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报失。登记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可补发房产证。房产证丢失的补办过程如下: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补办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遗失启示;
    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提供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8、房屋已抵押的,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
    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补办房产证需要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户口薄;
    2、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原件或总证复印件;
    3、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原件;
    4、经确认后的房屋测绘报告的原件;
    5、其他必要材料的原件。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 购房合同丢失可在补办后办理房产证。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购房合同,房屋已做预售登记的当事人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进行复印。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 购房合同丢了,如果是购买的预售商品房,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是否补办。商品房预售合同办理了登记备案,也可以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