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权确认书的有效性如何,如何确定股权

股权转让
2023-07-06 08:03: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权确认书的适用范围:
    1、当事人之间对是否已履行出资义务发生争议;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内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
    3、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 股权确认书有如下的适用范围:
    1、当事人之间对是否已履行出资义务发生争议的,股东能够以股权确认书进行证明;
    2、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的,请求确认其享有股权的股东可以通过股权确认书确认股东资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 股权确认书的适用范围包括:
    1、当事人之间对是否已履行出资义务发生争议的,股东能够以股权确认书进行证明;
    2、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的,请求确认其享有股权的股东可以通过股权确认书确认股东资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