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自诉案件撤诉?

刑事辩护
2023-07-06 08:18: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起诉。
    2、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
    (1)一种是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成协议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
    (2)另一种是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如果属于第二种,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四条,对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1、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起诉。
    2、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一种是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成协议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另一种是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如果属于第二种,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三百二十一条
    对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刑事自诉案件撤诉能否上诉,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四条:对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百六十五条:自诉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