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实体店预订了东西,已经付钱了,但不想要了,可以退货么

消费者维权
2023-07-06 08:5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根据合同的内容来决定。如果合同中写明了可以退还订金的,那么商家就必须退还。如果合同中规定不退还订金的,那么商家就不会无条件退还。签订的合同要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网购退货如果卖家同意却不签收的,买家可以联系物流公司暂时先保管货物,并在卖家拒绝退款后在退款详情页面点击“要求客服介入处理”,并上传双方约定的完整清晰的旺旺聊天记录截图和退货凭证(上传退款凭证介绍)通过平台介入的方式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买的东西只是不想要了,一般是不可以退。但如果是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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