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向公司支付投资资金,必须属于公司股东吗?

2023-07-06 09:1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向公司支付投资款,不一定属于公司的股东。法律规定,股东有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的义务,但除股东外,向公司支付投资款的,可以是该公司的客户,因此,向公司支付投资款,不一定属于公司的股东。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向公司支付投资款不一定属于公司的股东。股东有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的义务,但除股东外,向公司支付投资款的,可以是该公司的客户,因此,向公司支付投资款,不一定属于公司的股东。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向公司支付投资款不一定属于公司的股东。成为公司股东须经过法定程序,如签订入股协议、通过股东会决议、投资方交付投资款、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向公司支付投资款不一定能成为公司的股东,还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