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一家公司拖欠工资。我们通过劳动仲裁协商付款时间,但付款时间已经过去,没有付款。现在我们要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今天发现公司在企业搜索中找不到。我们还能申请执行吗?

劳动仲裁
2023-07-06 09:20: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如果公司对判决不执行的,职工可以在两年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后,应当在六个月内及时予以执行,否则职工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如果公司对判决不执行的,职工可以在两年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后,应当在六个月内及时予以执行,否则职工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劳动者提供的事实、证据,对用人单位确属拖欠劳动报酬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收到用人单位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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