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谢谢大家大家帮我解答 我一个朋友找别人借了30万 期限一年 一起要还39万 到目前为止只还了14万 已经超过约定还款日三个月 我是担保人 别人现在把我们起诉了 而我那个朋友不方便出庭 但他承诺一年半内肯定还清 我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9万 到目前为止只还了14万 已经超过约定还款日三个月 我是担保人 别人现在把我们起诉了 而我那个朋友不方便出庭 但他承诺一年半内肯定还清 请问我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谢谢大家大家帮我解答 我一个朋友找别人借了30万 期限一年 一起要还39万 到目前为止只还了14万 已经超过约定还款日三个月 我是担保人 别人现在把我们起诉了 而我那个朋友不方便出庭 但他承诺一年半内肯定还清 请问我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还有半个月就要开庭了

2019-05-28 18:10: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担保需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贷款担保人需要的注意事项:
    建议应在担保合同上写明,只有当债权人通过诉讼,确实无法收回贷款的情况下,你才履行担保责任。
    这样会最大限度的保障你担保人的权利。比如说债务人只要有套房没有被拍卖,担保人都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责任。贷款担保是指按合同约定,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一种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法律措施,当债务到期未受清偿时,债权人依法行使担保权以清偿债权的法律行为。
    贷款担保的充足、可靠程度直接影响对贷款质量的判断。特别是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无法满足还款需求时,贷款担保往往从次要还款来源变成直接、现实的还款来源。

  • 1、担保人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2、担保有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3、《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4、《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5、《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6、按照你说的情况估计,借条上没有写清楚是什么担保,就应当按照《担保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认定为连带担保。
    7、确定为连带担保责任后,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借款,债权人可以单独起诉债务人一个人,也可以单独起诉担保人一个人,还可以将债务人和担保人一起起诉。只要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和担保时效,法院一定会判决债务人和担保人共同偿还借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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