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离婚后是否需要赔偿男方的赔偿

离婚赔偿
2023-07-06 10:26: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方提出离婚是否需要赔偿给男方是依是否具有属于法律规定的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而定的,如果仅仅是因为女方提出离婚的女方无需为此赔偿男方。如果其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知重大过错行为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男女双方离婚,女方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要求补偿。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可以要求男方给予补偿,男方应当给予补偿,补偿的数额可以由双方达成协议,协议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因此男女双方离婚的,女方想要求补偿,应当看女方是否付出较多义务,有付出的,才可以要求补偿,没有付出较多义务的,不可以要求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上规定离婚后是还可以申请补偿的。但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补偿的,离婚后不得再申请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可以依法请求补偿,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