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保险如何赔偿,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索赔
2023-07-06 11: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如下:
    1、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3、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所导致的不同程度影响进行赔偿。赔偿的标准有: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及陪护人员交通费和食宿费、康复治疗费以及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养亲属抚恤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工伤保险理赔流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是人民法院来确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30天内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伤情相对稳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材料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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