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闹分手之前我用她的名字买的房子能不能要回来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06 11: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别人的名字买的房屋,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要回的。房子的实际出资人能够证明自己实际出资,能够证明借名购房事实存在,则房子就可以要回来,但是如果不能证明的话,则房子属于不动产登记薄上的人所有,是无法要回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法律分析:用别人的名字买的房屋还能要回,在交款人和纳税人均为实际出资人交纳的情况下,实际房屋产权应归实际出资人所有。委托第三人以其名义购买房屋,受托人应当将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五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第九百二十七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 用别人的名字买的房屋还能要回,在交款人和纳税人均为实际出资人交纳的情况下,实际房屋产权应归实际出资人所有。委托第三人以其名义购买房屋,受托人应当将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
    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第九百二十七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