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上班几年了 现在就是今年换了个经理 老是让我一个人上夜班 钱也不加 工作量是两个人的活 人也不给我加??每次去说就是拖延战术忽悠我 年终奖跟去年一样多 我心里越想越烦感觉吃亏了现在也不忙了假如现在辞工又觉得划不来 这种我可以怎么做呢 工作量是两个人的活 人也不给我加??每次去说就是拖延战术忽悠我 年终奖跟去年一样多 我心里越想越烦感觉吃亏了现在也不忙了假如现在辞工又觉得划不来 请问这种我可以怎么做呢?公司上班几年了 现在就是今年换了个经理 老是让我一个人上夜班 钱也不加 工作量是两个人的活 人也不给我加??每次去说就是拖延战术忽悠我 年终奖跟去年一样多 我心里越想越烦感觉吃亏了现在也不忙了假如现在辞工又觉得划不来 请问这种我可以怎么做呢?

2019-05-28 18:47:4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一般只要你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时间到了,无法辞工是用人单位责任,工资也要2个工作日发放。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做到,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3、你可以和单位好好协商,不行就申请仲裁,甚至上诉,用法律作武器,相信没有那个单位敢公开违法。
  • 不管是否是职工主动辞职,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单位都应该支付工资。如果不支付的,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职工应该提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证据、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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