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登记结婚之前,男方向女方借钱,婚后双方提出离婚,这笔钱有借条,能不能拿回来?

债务追讨
2023-07-06 14:0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尽管你们已经结婚,但借款行为发生在结婚之前,借出去的钱就是你婚前的个人财产,而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您是可以要求你老公偿还的。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妻子可以借条为凭证向丈夫索要借款,该合法债务应当由钱某个人依法偿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婚前男方借女方的钱,离婚要还。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建立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即双方在婚前已经形成的合法借贷关系,不会因为双方关系的转变而消除。离婚时,债务人不愿意归还的,债权人可以持双方签订的借条、转正记录等可以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证据材料以及起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借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可以要回来,只要有欠条,但是你最好要斟酌一下,首先她找你借了钱,如果你没有与她产生任何关系的话钱是可以要的,但是后面你又与她发生了关系,这就扯不清了,那你这钱我看你还是别想要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