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因经营困难拖欠了11个月的工资。我在公司工作了15年,缴纳了13年多的社保。今年2月6日,公司领导通过电话通知,已被辞退。2月份没有发工资,也没有劳动经济补偿或赔偿。我该怎么办?

无故辞退
2023-07-06 14:24: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公司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后,又不给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协议书,按协议书约定赔偿。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督保障部门投诉,由劳动监督保障部门介入处理;
    (3)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利益;
    (4)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 当单位拖欠员工的工资时,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要回工资:谈判、仲裁、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向劳动监察部门报告投诉、向法院申请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和国家规定,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劳务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基金按照公司职工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如果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超过一年,则应按一年计算到六个月,劳动者应获得半个月的工资。
  • 劳动者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的,应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该公司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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