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不上班,会不会扣除个人所得税?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7-06 15:2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可以。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免税所得,也不属于税法中允许减除的费用。按照税法的规定,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扣除费用扣除标准外,可再扣除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向企业工会缴纳的工会经费不得在工资中扣除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第四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四十四条 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 不可以,按照税法的规定,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扣除费用扣除标准外,可再扣除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向企业工会缴纳的工会经费不得在工资中扣除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法律分析:不可以,按照税法的规定,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扣除费用扣除标准外,可再扣除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向企业工会缴纳的工会经费不得在工资中扣除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