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时间受伤,工厂和领导没有来看望,也没有付钱,像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这样处理

工伤索赔
2023-07-06 15:4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工地受伤老板除了医药费,再不管其他的工伤赔偿,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劳动者在工地受伤但老板不给赔偿,如果其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则劳动者可以与老板协商,要求其尽快赔付;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未果的,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1、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老板不赔钱的,劳动者在一年内可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就工伤待遇可向用人单位提出劳动仲裁、诉讼。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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