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财产纠纷方面的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7-06 15:5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的财产纠纷有:
    1、因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共同财产而引起的纠纷;
    2、因财产分割而引起的纠纷;
    3、因财产给付、接受等履行方面事宜而引起的纠纷;
    3、其他财产纠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离婚后财产纠纷处理方式如下:
    1、双方可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决。
    3、若是因为一方不执行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而引起的财产纠纷,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规定,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 一、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1、出现财产纠纷首先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调解或者申请仲裁。当然也可以提起诉讼。因为财产纠纷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捐害以及以各人之日起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家庭财产纠纷如何解决
    1、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人未经其他家庭成员共有人同意而私自处分家庭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其处分行为无效;
    2、当家庭对家庭共有财产的性质发生了争议时,对凡不能证明是按份共有的均推定为共同共有,并按共同共有的有关原则对该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处理;
    3、家庭成员对共同共有财产应经协商一致后再行处分,否则应认定为无效,对于明知有的家庭成员在处分共有财产,其他家庭成员不提出异议的,则该处分家庭共同财产行为视为已被其他家庭成员所默认。因此对于家庭纠纷,建议还是一家人好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院诉讼予以析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