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驾照在考试中被扣12分,怎么办?

2023-07-06 16:3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驾照扣12分的处理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学习和考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八条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 驾驶证被扣了12分需进行理论学习,合格就能重新拿到驾照。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超过12分,需要进行路考。积分达到12分,在驾照被扣留之后,应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八条第
    一、二款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八条第
    一、二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八条第
    一、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 驾照扣分12分后,需要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接受考试,考试合格后可以重新拿回驾照,并且扣分会清零,如果考试不合格就需要继续学习和考试,驾驶人如果拒绝参加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