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女方能不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子女抚养
2023-07-06 16:5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要回孩子抚养权的办法:
    (1)证明自己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2)证明父母愿意且有能力帮忙一起照顾孩子。
    (3)证明孩子愿意与自己一起生活,不愿意同对方生活。
    (4)证明自己已经丧失生育能力。只要当事人可以拿出证据证明上述情况属实,法院会同意当事人要回孩子抚养权的诉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可以要回抚养权的情形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或者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等。其余情况下双方可以协议变更抚养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要回女孩的抚养权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如果对方同意的,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对方不同意,除非不直接抚养方有证据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不适宜继续抚养孩子的,人民法院法院才会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