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安排员工加班,不支付工资,用休息扣除,根据最新劳动法,这是合法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6 16:5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员工加班,应符合生产经营需要;在程序上必须在加班加点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如果企业未经协商,强迫员工加班加点,员工则有权对此加以拒绝。如不符合上述条件,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 用人单位如果在休息日要求劳动者加班,为其安排补休而不予支付加班费是合法的。如果是在法定节假日要求劳动者加班,则上述行为是不合法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至少三倍工资的加班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法律分析:违法,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职工加班,需要与职工进行协商,一般情况下职工是有权利拒绝加班要求。而要是服从了单位的加班安排,那么单位也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其加班费,所以单位安排加班但是不支付加班费的行为是违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