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万元的债务,离婚,赔偿多少?

婚姻债务
2023-07-06 18:01: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损害赔偿多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的,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只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法律分析:离婚欠款的处理如下:
    1、如果该欠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2、如果欠款是一方用于个人不合理开支的,或者可以证明该欠款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应当由一方个人偿还,配偶没有义务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如果有有需要补偿的情形存在,就需要给对方补偿费。如果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另一方需要给对方补偿费。如果一方还存在有法院过错行为的,无过错方还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