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如果别人先动手打了我后面我把别人打进医院我需要赔偿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06 18: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为人的打人行为如果没有给他人造成实质性的伤害的,一般不用对其进行赔偿。但如果对方有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支出的,应当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此种情况下,行为人一般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赔偿,被人打伤应该及时报警,要求公安机关开具鉴定委托单,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构成轻伤及以上的,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经鉴定为轻微伤及以下的,打人者违反了治安管理,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并处罚金。《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被人打了一巴掌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主张赔偿。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伤害结果达不到轻伤一般构不成伤害罪。若连轻微伤也达不到,则很难得到经济赔偿,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和解解决。《治安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法律依据:《治安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