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范围

劳动仲裁
2023-07-06 19:0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诉讼管辖范围是这样确定的:首先,行政处罚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其次,行政处罚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行政诉讼应这样确定管辖:行政案件一般是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第十九条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确定行政诉讼法的管辖规定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六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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