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车祸左腿骨折,现安装钢板。能办理残疾证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06 19:1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能否办理残疾证是可以到相关机构办理残疾认定后才可以决定的,并不单纯通过“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来判断,可以到医院进行残疾认定来判断。法律依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伤残证件有效期满或者损毁、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换发证件、补发证件。
    伤残证件遗失的须本人登报声明作废。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伤残人员换证补证报批表》,连同照片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将新办理的伤残证件逐级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申请人。
    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民政部门需要办理的事项。
  • 办理伤残证明的最新规定如下,在办理残疾证时,需要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领取《残疾人证申请表》和《残疾评定表》。还需要准备个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或者户口簿、二到六张两寸的彩色照片、残疾类型的相关证明。
    如果伤残明显的,可以到残联进行等级评定。如果伤残不明显的,必须到指定医院和指定医生签字盖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三条:残疾人证发放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三条:残疾人证发放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发放制度。申请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办理。
    凡是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 符合认定准的情况下,可以:只要当事人出具相关机构的伤残鉴定报告,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的,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定(县级残联等)后,可以申请领取残疾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的规定:
      核发残疾人证程序:
      
    1、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填写申请表、评定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核对,并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残疾评定: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其他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必须经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评定,由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填写评定表,要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
      
    4、初审、填发:县级残联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并将评定表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对于信息虚假或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
      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县级残联直接填写评定表者和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符合残疾标准者,按照残疾评定结果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连同申请表、评定表等材料一式三份报市级残联审核批准。
      县级残联理事长要在残疾人证填发人处签字,在填发机关栏加盖填发机关公章。
      
    5、审核、批准、备案:市级残联根据残疾标准和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对申请人办证申请、县级残联的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果、县级残联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
      对于不符合残疾标准、县级残联初审意见错误或不明确及其他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不予批准。
      对于符合残疾标准、县级残联受理、初审意见正确并符合程序规定者,予以批准。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并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
      
    6、发放、备案:县级残联发放市级残联审核批准的残疾人证,并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
      
    7、领取、保存:申请人到县级残联领取经审核批准的残疾人证,本人保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