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外面欠了很多钱,丈夫要还钱吗?

婚姻债务
2023-07-06 19: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丈夫在外面借钱,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妻子一定要还。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如果该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的,则妻子没有偿还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配偶不一定需要还。如果一方在外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配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对债务进行协议清偿。如果该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让债务人自行承担偿还责任,配偶不需要还,但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明一方所欠的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老公在外面欠债,配偶一般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除非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可以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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