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国有单位在国家实行个人养老制度前(1992年以前)被单位除名,那么之前的工龄是否视为缴费工龄?

2023-07-06 20:0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单位除名的不可以视同缴费年限。
    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被除名或自动离职的,除名和自动离职之前的工龄可以计算连续工龄,但朔及力仅限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之日起。
    具体到你的情况,假如你1990年参加工作,你们当地规定从1995年开始个人缴费,你92年被除名,那么,1990-1992年应视同缴费年限,1992-1995年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如果1995年后你在新单位或者自己缴纳了社保,工龄应该自1995年往后连续计算。
  • 法律分析:不可以。 被开除的不可以视同缴费年限。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被除名或自动离职的,除名和自动离职之前的工龄可以计算连续工龄,但朔及力仅限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之日起,之前没有缴费的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一般工龄系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算工龄。1992年前职工是以工龄计算,它是与1993年后实行缴纳的社保加在一起计算的,总称“缴费年限”。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第十二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农村(含乡镇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分别由人事部、民政部负责,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保障退休职工生活,维护社会安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减轻国家和企业负担,促进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合理引导消费有重要作用。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根据本决定的精神,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