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疗事故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7-06 20: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诉讼举证责任是: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一般由患者承担;
    2、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由推定存在过错的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事故诉讼举证责任是: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一般由患者承担;
    2、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由推定存在过错的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
    1、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治疗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担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医疗机构是否履行了向患者一方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档案等情况的义务,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