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收费不合理,可以投诉12315吗?

业主维权
2023-07-06 21:0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房时遇不合理收费当事人可以拨打12358进行投诉。根据规定,在代理商品房销售时,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收取除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开发商应按合同约定,按期向买受人交付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未按期交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第二十八条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 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
    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12%;2000万元到 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012%。房产中介有不合理的收费,可以投诉到物价局。
  • 法律分析:目前评估费的收费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都是采用累进计费率计算。
    1.房屋总价一百万元以下(含一百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42%;
    2.一百万元到五百万元的(含五百万元)累进计费率为
    0.3%;
    3.五百万元到两千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12%;
    4.两千万元到五千万元(含五千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06%;
    5.五千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01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