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班路上意外受伤,老板该不该负责?

工伤索赔
2023-07-06 22:1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上班路上发生意外的老板需要负责任。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损害的,雇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雇员可以向第三人或者雇主请求赔偿。
    雇主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你好!
    在上班时间在公司发生意外,公司是肯定要承担责任的,这本来就是公司的责任,因为这属于工伤了,由工伤保险和企业负担伤者的医疗费及各种赔偿。
    就算是你在上下班路上出现了意外情况,使你受伤,也都属于工伤。
  • 上班路上发生受伤不是都属于工伤,需要事故的主要责任不是员工。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公司应当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鉴定,之后员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如果没有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