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一方买房能写一方的名字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07 00:23: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房子可以写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以自己的财产购买或者婚后以自己婚前财产购买并且自己还贷属于该一方财产。如果是夫妻一方父母出全款购买属于该付款人子女一方。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但写一方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共同财产。
    夫妻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夫妻双方没有明确规定的话,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买房子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写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以自己的财产购买或者婚后以自己婚前财产购买并且自己还贷属于该一方财产,如果是夫妻一方父母出全款购买属于该付款人子女一方。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写一方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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