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协商解决员工试用期在出租屋意外死亡的问题?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7 01:0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员工试用期内意外死亡,公司承担什么责任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场所内因意外死亡的,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家属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亡待遇,如果缴纳工伤保险的,大部分工亡待遇由工伤保险支付;
    2、非因工作原因死亡的,劳动者家属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非因工死亡待遇,不同地区规则不一样,例如可以要求退还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内余额,支付遗属困难补助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 员工试用期内意外死亡,公司承担什么责任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场所内因意外死亡的,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家属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亡待遇,如果缴纳工伤保险的,大部分工亡待遇由工伤保险支付;
    2、非因工作原因死亡的,劳动者家属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非因工死亡待遇,不同地区规则不一样,例如可以要求退还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内余额,支付遗属困难补助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 员工试用期内意外死亡,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场所内意外死亡的,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家属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亡待遇,如果缴纳工伤保险的,大部分工亡待遇由工伤保险支付;
    2、非因工作原因死亡的,劳动者家属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非因工死亡待遇,不同地区规则不一样,例如可以要求退还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内余额,支付遗属困难补助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