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王律师,我的右脚跟粉碎性骨折,手术后,内固定,要做=手术后,我的工伤鉴定书下来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做残疾鉴定?工伤鉴定书已经下来很长时间了,可以过期吗?

工伤索赔
2023-07-07 01:17: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受伤后做 司法鉴定 时效是多久? 受伤后做司法鉴定时效是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 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未申请的, 工伤 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 工伤认定申请表 ,存在 劳动关系 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职工可在伤情稳定后,向市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完整的医疗材料、 身份证 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 防治 法规 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 )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综述,司法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超过了时间限制是无法进行鉴定的,你也无法得到鉴定后相应的补偿费。

  • 一、伤残鉴定多久做
    1、伤残鉴定一般是在医疗救治结束后来鉴定,轻重伤鉴定一般出院后就可以鉴定,涉及关节等功能问题的出院后三个月到六个月才能鉴定,骨折有钢板固定的并且伤及关节功能的,要等到钢板取出治疗终结后3-6个月才能鉴定。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做伤残鉴定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做伤残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入院记录;
    2、病历本;
    3、疾病诊断证明书;
    4、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
    5、伤残鉴定委托书。
  • 多久能做伤残鉴定:伤情稳定后,一般是在受伤后三个月左右即可。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根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