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有限公司股权并购在操作过程中需要公市吗

股权
2019-05-28 20:3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公司并购相关法律
    1、《证券法》:第二章-证券发行、第四章上市公司的收购,是并购重组法律体系的基础与核心。
    2、《公司法》: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对并购重组中的吸收合并、分拆上市、定向增发、缩股等进行规范。
    (二)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1、《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六章-发行证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及分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三)部门规章:由证券监管机构等制定
    1、《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08年5月18日起实施,证监会令第53号)
  • 根据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形下,对公司股东会会议通过上述决议不赞成,并且投的是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提出请求,请求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收购股权的价格由该股东与公司协商确定,如果在该股东与公司不能就股权收购事宜达成一致,则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该争议。
  • 股权并购第三方权益影响:目标企业可能会有多位股东,而在很多股权并购中,并非所有股东都参与,但股权并购依然会对所有股东产生影响。根据《公司法》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主体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如果拟转让的股权存在质押或者曾经作为其他企业的出资,那么该项并购交易还可能影响到股权质押权人或其他企业的实际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