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徐律师,房子有抵押贷款的时候,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别人的名字吗?

房屋产权
2023-07-07 06:12: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有抵押能加配偶名字,不过必须征得抵押权人(一般为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担保公司)的同意方可加名字。不过一般抵押权人是不会同意的,所以实务操作中是还清贷款后方可加名字。
    如果有贷款,必须先还清贷款才可添加名字,如果没有贷款,购房者首先和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开发商同意的情况下,买受人与开发商共同向市房产管理处住宅产业科申请变更合同备案手续,将配偶或直系亲属名字添加到买卖合同上,然后凭新的买卖合同、发票、税票等材料至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证即可。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银行抵押按揭期间,如果想要增加或者减少名字,实际是增加或者减少合同的当事人,实际是变更合同的主体,必须经过原有各方当事人的同意。通常买卖合同备案后、以及产权证办出前,或者按揭贷款付清前,除非对方同意,否则不能办理名字的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法律分析:房产证抵押贷款了经抵押权人同意能加名字。房子作为抵押物,抵押人无权私自进行所有权的变更,经抵押权人同意方可添加共有人;抵押权人拒绝添加请求的,应在贷款还清、解除抵押状态后方可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还贷期间房产证加名字添加共有人需要先将房屋贷款全部偿还给贷款银行之后,才能够将房产证加名字。因为在办理借款合同是需要抵押担保的,一般都是用房子作为抵押,而房产证就由贷款银行代为保管,需要拿到房产证之后才能加名字。
    法律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第二十条  
    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
    抵押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解除设定的抵押权。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权时,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