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户笔记本电脑丢失房东有责任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7-07 08:18: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东西丢失房东一般不要负责。房东提供的房屋设施完好无损,且有物管提供服务,房东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则被盗后房东不需要承担责任;反之房东没有尽到相关义务,则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法律分析:房东不承担责任。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笔记本电脑属于个人保管财物,房东无保管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如果房东提供的房屋设施不是完好无损,或者房东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则房东对于租客东西丢失则由赔偿的责任,具体责任承担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一定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