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我10年下岗失业,已经领过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现在又面临失业,可以再领失业保险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5-28 20: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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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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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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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及以上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关于第二条,可以按劳动
合同到期,终止
劳动关系等原因来办理,不出现主动离职就可以。领取失业金是你正常缴纳失业保险应享受的权益,只是失业金待遇很低,不满2年,最多领取2个月失业金,标准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高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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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时需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10日内作出审核认定。
对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书面答复并通知本人。 失业人员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的领取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明和《就业失业证》,按月可随时到受理其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的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单证,凭单证到指定银行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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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