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我们因为房贷没有按时还款,被法院冻结了南方银行卡和女方的微信零钱,然后冻结了几个月,从微信零钱里扣了600多元。扣款后两个月,我们已经还清了逾期未还的房贷,但是银行没有给我退被扣的钱。我该怎么办?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7-07 08:3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和客服沟通处理,确定具体原因
  • 根据你说明的情况,能够判断,你遇到的是诈骗的,骗子是在冒充贷款公司,目的就是骗你的钱,根本没有贷款。
    正规的贷款公司是不需要在收到借款之前缴纳任何费用的。让你交纳费用都是诈骗的套路。
    这种诈骗有一个简单的识别方式:因为骗子的APP是假的,所以可以去手机的应用商店搜索核实一下。如果应用商店里面没有,就是有问题的。
    即使填写错了银行账号,转账也是原路返回,不会有资金损失,更不需要什么验证资金进行解冻。
    也不需要保证金。所以这就是骗子的套路。卡号错误的情况,也是骗子修改成错误的,就是为了诈骗找个理由。
  • 如果是因为没还房贷而被查封的话,当事人应继续偿还房贷,否则银行会以没有还贷缘由进而对房子拍卖。为了正常的生产生活,尽快还贷,否则不管是对信用还是生活都会有一定的影响。
    如果是因为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冻结,要尽快还清债务,申请解冻。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四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六条 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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