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居间人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业主维权
2023-07-07 09:0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居间人的法律责任是: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居间合同中有约定保密义务的,居间人如违反隐名和保密义务致使隐名当事人或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居间人要负以下法律责任:
    1、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
    2、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与订立合同有关的事项;
    3、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4、提供办理相关手续的服务;
    5、保密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 居间人要负的法律责任有:
    1、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
    2、为委托人的利益提供居间服务
    3、为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报酬
    4、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