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确权,户口在农村,但没有户口本可以确权吗?

土地纠纷
2023-07-07 09:5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确权跟农村户口有直接关系。
    农村土地确权跟户口是有关系的,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本集体村民的身份是户口体现出来的。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
    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土地确权跟户口属于是一种密不可分的关系,因为在办理土地确权的时候,是根据户口本进行确定名字的,而且想要办理土地确权,必须要保证提供的户口本必须是农村户籍,而且所登记的土地已经经过了相关的程序,比如说登记申请、地籍的调查、注册登记等等一些流程。
    土地确权早在几年之前就已经开始实施了,但是还有一些农民并没有去确权,所以一定要尽快办理,因为土地确权快要接近尾声了,土地只有办理了确权,才能够获得承包权和使用权。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第五条 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有效保障农民财产权利。
    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
    必须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予以补助。
  • 土地确权和户口的关系是:土地确权以户为单位,居民要求具有农村户籍。居民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经集体出具证明、公告无异议的,可以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发放土地确权证。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确权跟户口当然是有关系了,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本集体村民的身份是户口体现出来的.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