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妻子在我妈妈的存折里拿了2万现金还清了婚前欠款,离婚这笔钱能回来吗?

婚姻债务
2023-07-07 10:16: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两个问题,第一,这笔钱,是否可以定义为彩礼,如果,是彩礼的性质,未登记结婚,可以返还。第二,如果不是彩礼,这笔钱就属于赠送,赠与行为,以赠与标的物所有权发生转移而结束。
    已完成的赠与行为,不能撤销。
    但是,同时这笔钱,属于夫妻合法的收入,是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分割。
  • 婚前财产可以偿还婚后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双方的婚后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双方应当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当协议清偿,这个时候就可以用各自的婚前财产偿还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婚内债务离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归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或者离婚时债务尚未到期的,离婚双方可以约定归还方式。离婚双方对债务归还方式的约定,仅在离婚双方之间有效,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方主张债务。
    一方按照债权人主张,偿还债务后,可根据双方离婚时的约定,要求另一方承担相应的偿还义务。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指负债的钱财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夫妻共同生活所需,若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款项,未经另一方同意,或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则该笔负债在法院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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