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员工在单位脑出血住院三个月,医疗期满,合同期满,员工仍处于无意识状态,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7 10:21: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在医疗期内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职工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能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除员工具有重大过错外,其在医疗期内的,单位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职工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能以裁员或无过错性辞退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支付经济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正常上班或者无法从事单位重新调整的岗位进行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