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人所得税是怎么收的?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7-07 11:5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扣除社保后的月工资-起征点5000元)*工资所在级别的税率-速算扣除数。调整征税机关和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可称为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扣除社保后的月工资-起征点5000元)*工资所在级别的税率-速算扣除数。调整征税机关和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可称为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 个人所得税是根据个人收入来收取的,即年综合所得收入超过6万元的,需要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方法为(年综合所得-专项附加扣除-社保扣除)*税率。
    作为工资等方面的收入,其所在的工作单位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所需缴纳的税费直接从工资中扣除,然后由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缴纳。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扩展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确定本人的所得的性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适用相应的税率,最后得出需缴纳的税款。以工资为例,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各项扣除后的余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而乘以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的乘积就是需缴纳的个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