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手续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承包方与受让人就流转价格等事项进行协商;
2、协商一致后,拟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3、向发包方备案。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
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第三十九条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三十七条
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第三十九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