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2021年11月签订的租赁合同到期时间是2022年11月,为期一年的费用是半年的租金,押金是1000元。因为一些事情,我想在下半年退还租金,但房东拒绝了。经过协商,他坚决拒绝让我离开。我该怎么办?我决定不续租

房屋租赁
2023-07-07 12:2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尽量协商解决
  • 关于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租金的追讨问题:出租人可以自行和承租人协商处理,可以向承租人发函催收,或者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催收,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另外,《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对于自己的主张,诉讼当事人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举证不能的,由自己承担不利后果。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不交房租,可以明确要求其搬出,并向其发送通知。仍然不搬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立即搬出并赔偿造成的损失。《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