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没有达到残疾水平,能赔偿多少钱?

工伤索赔
2023-07-07 13:1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达不到残疾的的赔偿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劳动鉴定费用等合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因工伤造成残疾的赔偿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2)、停工留薪期的工资;
    (2)、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4)、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5)、劳动能力鉴定费。
    一、因工伤造成残疾怎么赔偿
    1、因工伤造成残疾的赔偿需要根据情况而定,分别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2)停工留薪期的工资;
    (2)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4)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5)劳动能力鉴定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没有劳动合同出了工伤怎么办
    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后没有残疾的,也能获得赔偿。尽管职工不能获得伤残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赔偿;但是仍然可以获得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的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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