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赁合同一年,半年到期,但看到合适的房子,买房。押金还能退还吗?

房屋租赁
2023-07-07 14:1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房子未到期退租,押金退吗
    1、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情况分析。分别是:
    (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二、租房到期不退押金怎么办
    l、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投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投有造成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 租赁房屋期限到期承租人无过错的押金可以退。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造成损害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押金应予以退还,但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是一年的,如果承租人租半年后不租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交纳的押金一般是不退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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