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承担的举证责任有:依照法律规定推定医院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证明其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举证责任。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