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起租房子的室友突然不租一人一半的押金给房东,我的押金她不赔偿我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07-07 15:4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起诉对方,按照合同内容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比如一方以租金为由要求退房,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 法律分析: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遇到这样的房东,他们在检查物品时会提出物品消耗费这种说法,并强行扣押租房交纳的押金不退还,特别是新房出租的,这种情况尤为明显。那么现实生活中遇到这种不退还押金的情况怎么办呢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与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当然遇到这种事情协商一般不能解决问题,多半会走到起诉这一步,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民法典》的规定,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其次,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要证明的事项有以下几个:确实存在租赁关系并且租赁关系已经结束,没有以上需要赔偿房东的事项,房东确实有扣押证据的行为事实。
    为了证明事实,平时对租房相关信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支持主张。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法律分析: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第一,租房也要学会增强自身的保护意识,不论是工作租房或者其它都是一样,合同内容一定要详细清楚。
    第二,按照你说的东西经常坏,你是否有通知过房东,并且让其来处理,另外合同里是否注明东西损坏情况由哪方承担赔偿或者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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