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生活中有两个男孩,现在又怀孕了,第三个孩子准备送养。送养合法吗?

收养
2023-07-07 16:0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送养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1、所送养子女必须不满14周岁。
    2、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
    3、须双方共同送养,且意思表示真实。
    4、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主要是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相关条文规定,把孩子送人抚养不犯法,但必须是只有在亲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时,才可以作为送养人送养孩子,且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若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 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 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 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 年满三十周岁。
  • 需要满足一定的程序和条件才可以。对于拥有的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就需要做到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一般情况下把孩子直接送给其他人是不合法的,必须要经过领养的程序才属于合法。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在这一条中,提到了“生父母”,但是也要注意它的限定条件是确实“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而不是随便多生了几个女儿,想把女儿送人再生儿子的;更不是未婚期间意外怀孕,无法自己抚养又不愿拖累自己父母从而将孩子“转送”他人收养的那些状况。
    法律依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三条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第四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