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前夫去世了,她的房地产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

遗产继承
2023-07-07 17:4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继承权的人规定有:国家、集体、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以及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 法律分析: 继承房产产权的问题,是以死者没有 遗嘱 为前提的,必要条件是直系亲属才能有权利分享 继承权 。. 所以,在继承产权之前一定要先确定可同时享有该物业产权的人数,并提供有效的证明。
    . 先要去办理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 死亡证明 、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户口 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 法定继承 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 身份证 件和其他 公证 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来收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五条 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二百零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关于继承房地产的法律规定是:继承必须在房屋所有权人死亡后开始;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不能亲自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该房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必须依法取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